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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小学图书馆建设实施标准
发布时间:2021-06-10 14:39:34

图书馆是中小学校的书刊资料信息中心,是为学校教育、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服务的机构。为加强中小学图书室规范化、科学化、现代化建设,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,为引导学校提高教育条件装备水平,以适应推行素质教育的需要,学校图书馆的建设可按以下标准实施。

一、图书馆藏书刊量

生均图书拥有量 生均图书年递增量 文艺类图书占总藏书量 报刊种类 工具参考书种类

高中 ≥50册 ≥2册/人 ≤30% ≥250 ≥350

初中 ≥35册 ≥2册/人 ≤35% ≥120 ≥200

小学 ≥30册 ≥1册/人 ≤50% ≥100 ≥150

二、图书馆建设要求

馆舍使用面积包括藏书室、采编室、办公室和学生阅览室、教师资料室等。高中应设报告厅或多功能厅,有条件的学校应设电子阅览室。学生阅览室座位占地不得少于1.5平米/个。教师阅览室座位占地不得少于2.1平米/个。农村初中馆舍面积不得少于300平米,城镇初中馆舍面积不得少于400平米。

三、人员的配备

高中图书馆应配备具有中级及其以上职称(或大专及其以上学历)的负责人和具有高中及其以上学历的,经过专业培训的管理人员。初中图书管理人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中级及其以上职称(或大专及其以上学历),其余人员均经过专业培训;小学图书馆配备经过专业培训的管理人员。图书馆管理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,熟悉图书馆业务,并做到相对稳定。

四、配套设施:

高中、初中:

1.配有办公课桌椅、出纳台、目录柜等。

2.配有书柜、书架、陈列柜、阅览课桌椅、报刊架等。

3.配有防火、防盗、防潮、防霉、防尘、防蛀等设备。

4.配有装订、计算机、视听、复印及复制等设备。

5.照明设施齐全,采光良好。

小 学:

1.配有办公课桌椅、出纳台、目录柜、书柜、书架、阅览课桌椅、报刊架等。

2.配有防火、防盗、防潮、防霉、防尘、防蛀等设备。

3.配有装订、复制等设备。

4.照明设施齐全,采光良好。

五、管 理:

1.学校重视图书馆工作,有计划、有检查、有总结、有经费保证,关心图书馆管理人员。

2.有总括登记帐和个别登记帐。

3.有书名目录和分类目录。图书按《中图法》分类。

4.及时验收登记和编目。新书到库能及时上架出借流通。报纸当天、杂志二天内上架展出。

5.对有保存价值的报刊装订成册并进行登记。

6.图书馆、阅览室整洁、卫生。张贴阅览室守则和名人画像、名言等。

7.高(完)中、初中实行计算机管理。

8.图书馆须制定:

⑴管理人员岗位职责。

⑵书刊的借还制度。

⑶藏书和资料管理规则。

⑷阅览室守则。

⑸图书丢失和损坏的赔偿制度。

⑹图书的剔旧和处理办法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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